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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经信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广东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经信信息函〔2016〕8 号,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市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粤经信函[2016]8号(见附件1)通知要求,组织本区内研发基础厚实、技术储备充足、融合创新能力强、应用推广效果好的企业,申报2016年广东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试点项目。黄埔、番禺、花都、白云区不少于2家,其他各区不少于1家,已获得国家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资格的不再推荐,已列入国家和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可优先申报。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3 月20 日前将本单位推荐表和企业申请资料(见附件2、3,一式三份签章)报送至我委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处,电子版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见联系人电子邮箱)。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三、申请参加试点的企业,须认真填写《2016 年广东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申请材料》(见附件3),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四、我委届时将组织专家进行资格评审,遴选10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省经信委。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广东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经信信息函〔2016〕8 号)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11日
(联系人:周智勇,电话:83511389,电子邮箱:zhouzhiyong@gz.gov.cn,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26楼2601)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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