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1 17:08:02 0
市节能协通字[2013]16号
转发市经贸委 市质监局关于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的通知 穗经贸函〔2013〕913号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质监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3〕18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组织辖区工业企业开展在用电机系统基本情况自查,制定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计划。并汇总填写电机系统能效提升计划汇总表与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以上重点企业自查表、改造计划表(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于8月15日前送广州市节能协会汇总后报我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二)请各区、县级市质监局会同经贸部门组织辖区电机生产企业按要求开展电机产品执行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情况自查,指导企业制定电机产品达标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填写电机生产企业达标计划汇总表,与自查表(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一并于8月10日前报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和市经贸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三)请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组织辖区电机生产企业、节能服务公司等按要求申报高效电机设计、控制及电机系统匹配等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对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刻录电子光盘)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后于8月10日前报市经贸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四)请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和质监局于每年10月底前将电机能效提升工作执行情况报市经贸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和市质监局(标准化处)。
二、其它事项
请各单位自行登陆广东省经济与信息化委网站(www.gde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通知》所需附件电子文档。
2013年7月26日
(联系人:市经贸委 张渊晟,姚晓云,电话:83123837,83123939,邮箱:jmwzyzhc@gz.gov.cn;市质监局 程鹏,电话:83228113;市节能协会 陈涛,电话:83344043)
相关附件:转发市经贸委 市质监局关于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