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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广州市第三十一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0-04-14 09:09:05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分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市工信委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方案的通知》(穗工信〔2016〕17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穗工信函〔2017〕134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工信、环境部门联合组织清洁生产技术专家小组开展书面评审、现场验收、公示等程序,确定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路分公司等193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以上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变更名称的,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证书有效期(五年)届满前,应按有关程序要求,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并向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鼓励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要求,积极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生产绿色设计产品,构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打造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的示范标杆。

  附件:广州市第三十一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pdf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4日

 

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