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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348号)转发给你们, 请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自愿进行申报(电子版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07/c7595282/content.html),有关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光盘)于 2020年4月24日前报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348号).pdf
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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