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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工信委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2015-2016年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复核专项工作的公告

2017-09-19 17:00:0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确保我市充电设施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安全,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2015-2016年市...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确保我市充电设施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安全,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2015-2016年市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5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违约行为。

  (三)在广州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额核查的相关工作经验。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针对2015-2016年已下达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2015-2016年已下达的充电设施补贴资金项目进行现场复核。

   2.对2015-2016年已下达的充电设施补贴资金项目总投资额进行复核,重点核查申报材料中总投资额数据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

   3.对2015-2016年原第三方核查报告进行复核。

   4.对项目目前的使用情况进行摸查。

   (二)成果及验收方式。本项目须于11月底前完成。受托单位要按时保质完成委托的工作,提交《广州市2015-2016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再次核查报告》,经分管领导审定受托单位提交的报告的形式进行验收。

   四、合同经费

采购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五、提交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请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在广州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6)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人力资源情况(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明材料、社保材料复印件等)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及其支付凭证为准,复印件);

   (7)开展复核专项工作的工作方案,包括计划、人力投入、经费使用、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5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17年9月22日前交至广州市工信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综合楼506室,邮政编码:510032,电话:83123949,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

   七、我委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