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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节能专项方向)项目的通知》(穗工信函〔2016〕1359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和现场检查等程序,市工信委和市财政局提出了2017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节能专项方向)项目安排计划。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入选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对入选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信委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具体情况和证明材料。反馈意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无效。
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2月6日。
附件:2017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节能专项方向)项目安排计划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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