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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4 21:22:11 0
穗工信函〔2015〕965号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4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5〕252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请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精神,把握好申报的方向和条件,积极高效地组织做好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市属企业集团发动下辖企业向所在区的工信部门报送。
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必须是广州市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智能制造产业的研究、开发和生产以及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材料要求:申报单位将一式三份纸质申报书(见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9日前提交至各区工信部门。
各区工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核实无误后,在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推荐部门意见”栏左侧加盖公章后,于11月12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市工信委(技术改造与创新处)。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3 日
(联系人:邹海燕,电话:83123842,邮箱:jmwjsjbc@gz.gov.cn)
附件1 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