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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3 16:09:49 0
根据《广州市工业集聚发展园区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穗经贸〔2014〕11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市工业集聚发展园区建设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穗工信函〔2015〕909号)的要求,我委组织了珠三角地区产业跨市转出奖励资金(市工业集聚发展园区建设资金)第二批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区推荐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珠三角地区产业跨市转出奖励资金(市工业集聚发展园区建设资金)拟支持项目(第二批),现予以公示。
如对拟扶持项目有异议,请于1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委(产业园区处)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具体联系方式。反馈意见以电话或电邮形式无效。受理时间:2015年11月2日起连续7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附件:珠三角地区产业跨市转出奖励资金(市工业集聚发展园区建设资金)拟支持项目(第二批)计划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
(联系人:卢骁,电话:83123827,传真:83123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