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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2 15:24:45 0
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工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广州供电局,东风日产乘用车有限公司、广汽集团:
为规范和加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州市鼓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在工信委网站上公示十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在2015年02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回函市工信委。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mwzyzhc@gz.gov.cn。题目请写明:“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综合楼507室,邮政编码:51003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实施细则反馈意见”字样。
专此函达。
附件: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2月13日
(联系人:马力,电话:83123837;王建华,83123949;传真:83123937,邮箱jmwzyzhc@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