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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工信委关于征求对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函 穗工信函〔2015〕14号

2015-03-02 15:24:45    0









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工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广州供电局,东风日产乘用车有限公司、广汽集团:
  为规范和加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州市鼓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在工信委网站上公示十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在2015年02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回函市工信委。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mwzyzhc@gz.gov.cn。题目请写明:“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综合楼507室,邮政编码:51003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实施细则反馈意见”字样。
  专此函达。

 

  附件: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2月13日

 

(联系人:马力,电话:83123837;王建华,83123949;传真:83123937,邮箱jmwzyzhc@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