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专家栏目
技术与创新
电子刊物
意见反馈

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政策通知 > 列表

转发广州市节能中心关于举办广州市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培训的通知

2023-03-28 10:33:32     



各项目建设单位、咨询服务单位、各区发展改革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提升节能报告的编制质量,促进节能审查工作顺利开展,现组织举办广州市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培训。具体如下:

  一、培训训时间及地点

  2023年4月18日在广州大厦越王台大厅进行全天培训。需通过考试获得广州市节能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在培训课程结束后,于4月19日至21日自行安排时间参加线上考试。议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包括《国家、省、市节能及低碳政策解读》《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理流程及验收要求》《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开展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要求及重点难点》等内容,并组织线上考试。

  三、报名人员要求

  (一)本次培训主要面向项目建设单位、从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评审的咨询机构以及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原则上每单位报名人数不得超过3人。

  (二)报名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广州市节能培训合格证书。已获该证书且证书有效的人员无需参加考试,但需提交证书扫描件,完成学习后经审核、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后延长证书有效期。

  四、相关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7日。报名人员请在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节能管理系统(www.gzjnw.org.cn,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公众个人账号(不能使用企业账号)后,登录平台,依次选择“公众系统>培训交流>节能培训”,按照页面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人员:吴工,联系电话:400-8088553转2。

  (二)已获得广州市节能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网上报名时需上传证书扫描件及证书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学员完成培训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务必正确填写)发送继续教育证明扫描件,延长证书有效期。

  (三)未获得广州市节能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需上传节能培训备案表(详见附件3,需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扫描件,完成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广州市节能培训合格证书。

  (四)新发证书可上门领取或采用快递方式邮寄至个人(快递费到付)。如需快递邮寄证书,请务必在报名平台“证书快递信息”栏填写准确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手机号码等信息,未填写快递信息则视为选择上门领取。

  附件:1.广州市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培训议程安排

            2.广州市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培训证书信息登记表

            3.广州市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培训备案表

  广州市节能中心

  2023年3月27日

  (联系人:肖溪、黄晓霞,电话:83562003、83564023)
 

附件1-广州市2023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议程安排.doc

附件2-广州市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培训证书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3-广州市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培训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