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7 18:38:36 0
根据《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推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推广应用产品的公示工作,我委起草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推广应用产品公示办理流程(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办理流程》)。现向社会公众征求《办理流程》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意见和建议时间
2015年3月28日至2015年4月6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话至83125677或传真至83123964。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mwgyfzc@gz.gov.cn,题目请写明:“办理流程反馈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综合楼605室,邮政编码:51003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办理流程反馈意见”字样。
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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