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6 15:27:29 0
各区、县级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市经贸委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州市工业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经贸〔2015〕4号)要求,我委拟于近期组织由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的评价考核组对企业2014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书面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审查时间:2015年3月19-24日(具体见附件)。
(二)审查地点:广州大厦七楼会议室(越秀区北京路374号)。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指派专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2013年和2014年上报统计局的205-1(或P201)、205-2(或P201-1)、B204-1表等证明材料)以及企业自查报告电子版,至少提前15分钟到场协助审查。尚未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最迟在3月13日前将报告一式五份交至市工信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或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珠江路1-2号 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番禺园区),未能依时提交报告的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二)请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协助督促所属企业做好审查准备工作,并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三、其它
我委委托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协助组织开展本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及企业予以配合。
附件:审查分组安排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5日
(市工信委联系人:姚晓云,电话:83123939,传真:83123937;邮箱:jmwzyzhc@gz.gov.cn;
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联系人:张渊晟,电话:18675976194,邮箱:yuansheng_zhang@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