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0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liuxuemin@gz.gov.cn。
(二)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相关要求
请于2025年5月11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委,提出的意见需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联系确认。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州市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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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0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liuxuemin@gz.gov.cn。
(二)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相关要求
请于2025年5月11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委,提出的意见需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联系确认。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州市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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