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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243号)要求,国家工信部正在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我市将按流程择优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工信部通知(附件1)。
二、本次申请采取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是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
三、项目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通过“申报系统”打印出来,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档(包含扫描版和可编辑版,纸质申报材料与电子文档须一致)于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5时30前报送至我局(数字产业处),电子文档可发至邮箱。
三、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并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填报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数字产业处,陈成;联系电话:83123879,1350241679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广州市政府大院综合楼708;电子邮箱:szcyc@gz.gov.cn。
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243号) .pdf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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