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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分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方案的通知》(穗工信〔2016〕17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穗工信函〔2017〕134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工信、环境部门联合组织清洁生产技术专家小组开展书面评审、现场验收、公示等程序,确定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等135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以上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变更名称的,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应按有关程序要求,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并向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14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广州市第三十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的通知.pdf
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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