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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经信电力函〔2018〕20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门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各电力市场主体: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453号)、《广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粤经信电力函〔2017〕286号)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9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们。为确保征求意见阶段更好地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步启动现货市场试运行(模拟阶段)工作。
附件: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2018年8月28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杨树林,电话:020-83133358,
传真:020-83133204,电子邮箱:jmwyj2008@163.com;
省发展改革委 李琼旎,电话:020-83138756,
传真:020-83138665,电子邮箱:fgw_nyj@gd.gov.cn;
南方能源监管局 王志军,电话:020-85125235,
传真:020-83510221,电子邮箱:wangzhijun@ne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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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