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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工信函〔2018〕58号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保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工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到期复审的通知》(穗工信函〔2017〕362号)要求,经企业申请,区主管部门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市环保局联合审查,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99家2017年到期复审企业(名单见附件)符合“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复审要求,现予以办理换证手续,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复审要求的企业,其“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称号继续使用。
二、符合复审要求的企业请收到邮件通知后尽快领取证书。
三、清洁生产企业证书仅证明本企业在过去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中的成绩,不得借用,遗失后请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补办申请。
四、“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称号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的,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有效期届满前,应按有关程序要求,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核验收。有效期届满后未通过审核验收的,“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称号自动取消,并予以公告。
附件:2017年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复审通过名单(第二批)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代章)
2018年1月10日
(市工信委联系人:李伯准,电话:83123839,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联系人:方晓波,电话:83649090,市节能协会联系人:周鸿勋,电话:83344043)
附件
2017年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复审通过名单(第二批)
一、2017年度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57家)
二、2017年度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42家)
关于公布2017年度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复审通过名单(第二批)的通知.pdf
来源:市工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