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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对2017年1月13日公布实施的《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穗工信规字〔2016〕4号)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认为该文件无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及兜底条款情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该文件上述公平竞争审查结论的意见。
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需注明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需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1月13日—1月19日)。
联系方式:
1.邮箱:jmwzxj@gz.gov.cn;
2.电话:020—83123826,传真:020-83123925;
3.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4号楼614室 中小企业局创新服务处收。
附件: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穗工信规字〔2016〕4号)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
来源:广州市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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