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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部署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确定进一步扩大进口的措施,促进调结构惠民生和外贸平衡发展。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顺应群众期盼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大气十条”目标如期实现、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基础上,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通过3年努力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一要源头防控、重点防治。在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等产能,提高过剩产能淘汰标准。集中力量推进散煤治理。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内河航运船舶。明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培育发展节能绿色环保产业。二要科学合理、循序渐进有效治理污染。在重点区域继续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有力有序淘汰不达标的燃煤机组和燃煤小锅炉。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坚决依法整治。加强扬尘、露天矿山整治,完善秸秆禁烧措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三要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严格环境执法督察,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柴油货车污染、工业炉窑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等重大攻坚。完善法规标准和环境监测网络,强化信息公开和考核问责,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保卫蓝天。
2、环保督察首批“回头看”发现多地假整改
5月30日至6月7日,距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中央环保督察第一批“回头看”的10个省份,全部进驻到位。
2015年12月,中央环保督察试点河北。截至去年底,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实现对全国31个省份全覆盖。
生态环境部表示,如果将第一轮“全覆盖”督察称之为对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体检,此次“回头看”则是“看病抓药”后的一次“复查”。
“复查”初始,“病状”频出。
记者统计,“回头看”十余天以来,至6月13日已曝出14起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问题,涉及此次“回头看”的全部省份。
生态环境部多次在通报中使用“督察现场令人震惊”“真相变本加厉”等措辞,语气严厉。
针对发现的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暨全国低碳日在京启动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暨北京市节能宣传周低碳日活动”6月11日在北京启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团中央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启动仪式。
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宣传主题是“节能降耗 保卫蓝天”;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主题是“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据了解,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期间,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将围绕两大主题,举办节能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节能产品进商场、绿色出行、在线节能有奖知识竞答、发送主题短信、能源紧缺体验、文艺汇演、展览展示等一系列活动。
4、环境部公布前5月空气质量较差十城:河北占六席,石家庄垫底
生态环境部今日发布2018年5月和1-5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5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1%,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1%;PM10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1–5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1%,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PM10浓度为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
5月,74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唐山、太原、石家庄、邢台、常州、北京、邯郸、济南、郑州和保定市。1–5月,后10位城市依次是:石家庄、邢台、邯郸、西安、唐山、太原、保定、郑州、徐州和沧州市(并列)。
5月,74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珠海、中山、江门、南宁、深圳、丽水、厦门、舟山和贵阳市。1–5月,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拉萨、舟山、丽水、深圳、厦门、珠海、惠州、福州和中山市。
5、天津:从10月起全市封闭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汽油
从今年10月起,天津将在全市开始封闭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汽油。
乙醇汽油是一种由粮食及各种植物纤维加工成的燃料乙醇和普通汽油按一定比例混配形成的新型替代能源。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6月11日印发的《天津市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实施方案》指出,天津将有序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018年8月31日前开始推广,9月30日实现全市封闭运行,除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工业生产用油外,全市区域内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汽油。
为了做好普通汽油替代工作,天津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和实施加油站改造。
6、云南曝光七十九个环境违法项目
云南省环保厅6月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省发现的涉及房地产、工业企业、旅游开发、畜牧养殖等79个“未批先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春明介绍,按照国务院要求,云南省对2016年之前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基本清理完毕。但从2017年以来,省环保厅通过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和建设项目排查,又发现了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问题。
7、广东清远黑臭水体遭遇“假治污”
清远市被纳入黑臭河治理的有澜水河、海仔大排坑、龙沥大排坑和黄坑河等4个水体。上报资料显示:4条河水质监测均达到要求,公众评议结果为96%。“清澈见底、鱼类成群”,上报资料还如此形象地描述了这些河涌的现状。广东省有关部门认定清远市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
黑臭水体整治是广东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重要任务之一。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应建成污水收集管网1.4万公里,但实际只完成9000多公里,城市黑臭水体多达243段。对此,广东省向中央环保督察组表示,截至2018年5月底,全省243个黑臭水体中有194个完成整治工程,实现了不黑不臭的初步目标,完成率达79.8%。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2017年底消除黑臭水体平均比例为60%。广东省明确,到2017年底清远市也需完成消除黑臭水体60%的任务。那么,广东省及清远市既然整治工程没有完成,如何上报100%消除黑臭?
对此,中央环保督察组已明确将继续开展深入调查,坚决查实“假装治污”“表面治污”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8、山西将采取六大举措“铁腕治污”
山西省环保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贺中伟表示,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是: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及主要大气污染总量减排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达到45微克/立方米左右。围绕这一目标,山西省政府部署了六大重点任务,并将任务清单逐一分解。
山西省政府明确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确保落实。同时,严格考核问责制,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县空气质量每月排名通报,提高奖惩标准,加大空气质量改善的奖励幅度。据了解,山西将持续开展“铁腕治污”行动,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持打击环保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9、河北无极县重奖举报破坏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奖10万元
6月14日,从河北省无极县政府获悉,为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鼓励民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无极县政府出台《无极县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举报人可对县域内的环境污染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办法规定,对企业造成放射、辐射和化学有毒物质污染环境;将严重污染生产设备违法转让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单位使用;篡改、伪造大气或水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槽车、裂隙等方式排放、倾倒污水等违法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体及破坏生态环境活动;在滹沱河、磁河等河道进行非法排污;违规建设国家、省、市和县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造成环境污染;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或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置,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10000-100000元奖励。
对被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包括散乱污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油罐车和气罐车等,未按照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擅自停用、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大气或水污染物处理设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企业未按规定在厂区公示相关信息、签订承诺书;旱沙厂未苫盖或未全部苫盖;未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实施错峰生产或限产停产;新、改、扩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未执行“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规定而擅自生产;进入河道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非法建设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1000-10000元奖励。
对非法锅炉、炉窑、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烟尘污染环境;施工工地未设置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裸露地面进行覆盖;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进行露天喷(涂)漆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气体作业;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燃煤及其制品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200-1000元奖励。
对建筑、市政工程、道路等施工扬尘污染;县城建成区内建筑土石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餐饮企业(摊点)进行露天烧烤,或未按要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未按规定在县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装卸沙土、水泥、灰浆、石灰、石膏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未采取遮盖、封闭、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焚烧秸秆、垃圾、沥青、橡胶、塑料和建筑、装修等废弃物;料场、堆场未采取密闭、苫盖、喷淋等有效防尘措施的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100-200元奖励。
该办法规定,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信息,举报人可本人领取举报奖金;为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经协商也可采用举报人认为安全的其他方式兑现奖励等内容。
10、贵州出台绿色制造三年行动计划
贵州省日前出台《绿色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动全省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工业全产业链和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全力打造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贵州绿色制造体系。
为此,贵州省将重点开展八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产业绿色化改造。以优化实施“千企改造”工程为重要抓手,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步伐;以“千企引进”工程为平台,深入开展工业强基补链招商引资;以“万企融合”行动为载体,着力推动互联网与绿色制造深度融合发展。二是扎实推进工业绿色化转型。着力构建绿色工业转型体系,加快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强化试点示范和绿色监管。三是不断提高生产绿色化水平。创建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加快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应用,从源头削减污染物产生,革新生产工艺装备,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实施升级改造并推广运用。四是加快促进园区绿色化发展。围绕绿色经济培育主导产业,严把园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高环境承载、高环境风险项目入园,着力引进产业带动型、科技创新型、生态环保型项目。五是大力推动能效绿色化提升。六是巩固深化资源绿色化利用。七是重点强化科技绿色化创新。八是深度实施环境绿色化整治。
来源:中国节能在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