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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丨环保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拟组建生态环境部

2018-03-13 17:17:12     

 

 

 

 

    2018年3月13日上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亮相。根据方案,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专家表示,此轮改革中,环保部门的污染防治职责得到了空前加强,也有利于打赢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战役之一——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年3月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方案称,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与此同时,国务院拟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改委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建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同时,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实际上早在3月4日新华社受权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就明确,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拓展:环保部历史
 
  资料显示,环保部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74年10月,当时成立的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环保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审定全国环保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环保工作。在此后的机构改革中,环保部先后经历了六次大的变革。
 
  从1982年5月国家建委、国家城建总局、建工总局、国家测绘局、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共同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内设环境保护局),到两年后成立的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从1984年12月成立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到1988年7月独立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副部级)问世,再到1998年6月的国家环保总局(正部级单位),直至2008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再次升级为国家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