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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计划的公示

2017-11-02 18:43:50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7〕90号)第六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经研究提出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1月2日至11月9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营经济处)、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附件: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1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郭志恒,电话:020-83135849;

     省财政厅陈斌,电话:020-83170213) 

  

附件 

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来源: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