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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工信函〔2017〕1844号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工业企业集团,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7〕4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相关企业集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组织积极申报。
二、请各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含申报表、申报书)装订成册,并填写《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提交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做好申报主体及其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于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文、《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基本情况表》,以及申报主体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报送我委(生产服务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7]47号)
2.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项目汇总表
3.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基本情况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联系人:李敏,电话:83123979,电子邮箱:scfwyc@gz.gov.cn)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示范工作的通知.pdf
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