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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经信创新〔2017〕22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装〔2017〕1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学习,做好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工作。请各有关企业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积极申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7月28日
(联系人:曲超,电话:020-83134277)
相关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来源:省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