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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大数据函〔2017〕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粤府办〔2016〕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184号),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创新发展,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培育对象推荐工作。经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7个大数据产业园为第二批省级大数据产业园重点培育对象,现予以公布。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联系人:林桂芸,联系电话:020-83134771)
相关附件:第二批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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