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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州市工信委关于再次邀请参加广州市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规划编制的公告

2016-06-01 10:00:00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汽车零部件集聚高端发展,针对现有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进行强链补链,我委拟委托1家单位承担《广州市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规划》编制工作(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16年5月25-31日发布了第一轮邀请公告。根据有关规定,现开展第二轮要约邀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项目单位了解国内外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项目单位2013年以来承担汽车零部件产业规划类项目2个及以上,提供项目合同或任务书要点复印件。
  (四)项目单位具备全国性汽车零部件产业研究课题任务经验,提供项目课题任务书或任务书要点复印件。
  (五)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团队具备至少两名高级工程师(包括项目经理),团队成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结合广州汽车产业发展基础以及国家层面在汽车产业发展领域的新要求和新形势,为未来五年广州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提供决策指南,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分析国内外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的新形势;
  (二)总结广州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基础及特点;
  (三)提出未来五年广州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及布局建议,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开发建设模式,推进广州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
 (四)本项目须于7月底前完成。
  (五)达到规划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六)《规划》通过我委组织的专家评审,由我委书面验收。
  四、合同经费
  编制《规划》总费用不超过48万元人民币(含专家评审费用)。
  五、提交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请提供如下资料:
  (1)单位情况简介(含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单位开展课题研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及其支付凭证为准,复印件);
  (6)工作方案,包括计划、人力投入、经费使用、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7)总报价及其报价明细。
  六、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六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16年6月7日前交至广州市工信委工业发展处(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综合楼603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严志远,电话:020-83123895,星期一至五8:30-12:00、14:00-17:30)。
  七、我委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