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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的通知

2016-01-26 10:20:00     

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6〕20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深圳市通信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有关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布了我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等10个单位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15〕163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督促和指导,支持和推进试点单位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工作。 
 

  二、请我省获得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等10个单位,高度重视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工作,按照试点单位创建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创建工作,试点创建工作完成后及时提出评价申请,以便申请列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 

 

  附件: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2016年1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谭吉林,83133444,传真:83133335;

  省发展改革委 周晶,83784802,传真:83784802;

  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高翔,83132713,传真:83331420;

  省通信管理局 姜莹87626803,传真:87626800)

 

来源:节能与循环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