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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广州市智慧广州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14〕90号)的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和市财政局制订了《广州市智慧广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反映。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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