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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信软函〔2016〕546号
部属有关单位、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项目各实施单位:
为推进中德两国在智能制造领域的务实合作,根据《2016年中德智能制造合作工作安排》(工信厅信软〔2016〕53号),经有关单位推荐、项目现场答辩、专家组评审、名单公示,确定了中德智能制造合作2016年试点示范项目(详见附件)。现予公布,请各实施单位按照《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项目评估体系》相关要求推进试点示范项目实施。
附件:中德智能制造合作2016年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8月17日
(联系电话:010-68208251/1355225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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