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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6 16:46:37 0
粤经信节能函〔2016〕95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和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制定了《2016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6年6月2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熊卫鹏,电话:020-83135867,传真:020-83133335;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刘鹏飞,电话:020-83133092,传真:020-83138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