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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5 17:05:51 0
为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推动经济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发改资财〔2011〕11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市工商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穗工信函〔2015〕993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和现场检查等程序,市工信委和市财政局提出了2016年广州市工商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入选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对入选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信委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具体情况和证明材料。反馈意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无效。
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21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4月15日
(联系人:黄鹏,电话:83123938,传真:83123937)
来源: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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