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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按照《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省级财政电机能效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穗经贸函〔2014〕687号)》的要求,我会作为广州市省级电机能效提升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提交项目计划的合理性、项目改造完成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已完成改造前核查的企业
广州振隆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胶管厂、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市骏宝饲料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汇丰皮革塑料有限公司、广州市高士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泛亚聚酯有限公司、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广州联众不锈钢有限公司、增城市运豪五金塑料有限公司、 广州戴卡旭铝铸件有限公司、松下万宝(广州)压塑机有限公司、广州胶管厂有限公司、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东风日产发动机分公司、广州珠江轮胎有限公司、广州丰力橡胶有限公司、广州从化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等47家企业。
(核查现场)
(核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