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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案),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我委、环境保护部共同修订了2004年颁布实施的《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6号),已形成《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2月22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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