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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市属工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库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5〕2744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请各区工信部门积极发动下辖企业申报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按通知要求编写项目申报材料。市属工业集团发动下属企业向所在区工信部门申报。
二、项目申报。
(一)本次项目申报分为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不同支持方式分三个专题组织实施(具体申报要求参见通知附件1)。项目申请单位可结合项目情况选择专题方式进行申报。同一项目只能申报1个专题、同一申报单位可用不同项目申报多个专题。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编写好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见通知附件2),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专题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将纸质材料1式4份(含电子版)于12月2日前送所在区工信部门。项目申请单位需同时在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www.gdbs.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三)推荐上报。各区工信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择优遴选,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并负责项目后续跟踪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各区工信部门须于2015年12月3日前,正式行文将项目审核意见、项目要件审查表和项目汇总表(见通知附件),以及各项目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一并报市工信委(技术改造与创新处)。正式行文请同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23日
(联系人:朱裕忠,电话:83123943,电子邮箱:jmwjsjbc@gz.gov.cn)
附件下载:转发通知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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