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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项目的通知

2015-09-11 14:10:00     

转发广州市工信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项目的通知 穗工信函〔2015〕772号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促转型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市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14号)、《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穗府〔2014〕24号)和《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开展2015年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高端制造专题、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支持范围及支持方式

   (一)装备产品智能化。

    鼓励装备制造企业通过自主创新等方式,提升装备产品的智能化水平,支持一批装备产品的智能化提升及产业化项目。

    (二)机器人产业发展。

     1.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应用示范生产线。

鼓励机器人集成应用企业与用户企业联合开发,在机械、食品、医药、电子、船舶、纺织服装、汽车等行业,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生产卫生环境要求高、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业领域,利用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对生产线进行改造(尤其是对原生产工艺流程及方法带来变革性的改造),支持实施一批示范效果突出、区域特色明显、产业带动性强、关联度高的典型应用示范生产线项目。

     2.机器人本体、关键零部件制造及系统集成的技术水平与产能提升。

鼓励机器人本体、关键零部件制造、集成应用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或联合开发,实现相关技术水平或产能提升,支持一批机器人本体、关键零部件制造、集成应用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化或扩产项目。

     3.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为完善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立和完善创新能力强、运行机制灵活、能为产业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的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信息咨询、人才培训、融资服务、论坛展览、行业协会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应用机器人本体或成套设备补贴。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14号),鼓励本市用户优先采购或租赁本市制造的工业机器人本体或成套设备,推进本地工业机器人本体或成套设备的创新发展和产业应用,提高市场竞争力。补贴时间范围为2014年7月1日-2015年9月20日。

以上项目采取补助方式给予支持。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当是在广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项目应当在广州市实施建设,除“应用机器人本体或成套设备补贴”外,项目已开工并可在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前建成投产,申报时2015年已建成的项目优先支持。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3180日。

   (三)项目申报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各企业将书面材料(一式7份,附电子版)报送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并盖章后(见附件4)报送至市工信委工业发展处(地址:越秀区市府大院综合楼603)。

   (四)市工信委在申报截止后,将在108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四、资金管理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其中无偿补助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对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严禁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将专项资金截留、挤占或挪用到其他项目。

    (二)对未完工项目,我们将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完成项目目标任务的,视情况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资金。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和市财政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附件:1.2015年广州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2.广州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要求

          3.市财政资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项目资金申请表

          4.项目汇总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5年9月8 日

 

 

(市工信委联系人:张素娟,电话:83123828、13826098650,邮箱:jmwgyfzc@gz.gov.cn;市财政局联系人:闫秀娟,电话:3892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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