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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 年度“广东省制造业优秀信用示范企业”的通知

2015-04-28 15:16:00     


市节能协通字〔20154

 

关于申报2015 年度“广东省制造业优秀信用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制造业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精神,积极配合做好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粤商务秩函〔201475 号通知中关于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企业宣传推广活动。努力营造我省制造业企业诚实自律、守信经营的氛围和环境,发挥信用建设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着力打造“信用广东”。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广东省产业发展促进会在总结“20132014 年度广东省制造业优秀信用示范企业”推荐表彰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在全省制造业范围内组织开展“2015年广东省制造业优秀信用示范企业”培育认定挂牌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各地市相关职能部门、制造业各行业协会协助推荐或企业自行申报,本活动主办单位不向申报企业收取报名费和评审认定费。

2)企业申报请按申报时间和评选条件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后,传真或发邮件至广东省制造业优秀信用示范企业评审工作办公室。

3)评审公示评定: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广东省产业发展促进会将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机构、院校等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会,按照所列评选申报条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公示、终审评定。

4)获评“2015 年度广东省优秀信用示范企业”的单位将按企业申报时间先后分批评审、公示、终审评定授挂牌。

5)表彰统一于“2015 年广东省制造业发展高峰会”上发布表彰。届时,将邀请省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为获评企业代表颁发牌匾和荣誉证书。

二、“广东省制造业优秀信用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独立法人、制度健全。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注册纳税的企业,经营满两年以上(含)的制造业企业;有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条件。

2、遵纪守法、按章纳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制度;本年度内无违反税务管理条例,无虚报、偷税、逃税等现象。

3、信守合同、诚信经营。遵守国家《合同法》,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履行合同义务,无虚假广告行为;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纪录。

4、安全生产、合法用工。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及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依法实施与劳动者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5、维护权益、承担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生产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二年内未因环境保护或其它违法经营行为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三、申报企业签署“守信公约”

申报企业须签署广东省制造业企业“守信公约”函(申报后另附),自愿成为省制造业协会守信公约会员,主办单位将为公约单位颁发“广东省制造业企业守信公约单位”牌匾。

四、协办单位:广州市节能协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瑶  李慧妍      联系方式:020-83344043

传真:020-83337271            箱:gzeca4043@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9号金科大厦1102

 
 

附件 2015 年度广东省制造业优秀信用企业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