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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工信委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再生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5-19 16:08:04    0

各区、县级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再生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5]1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一、各区、县级市工信部门要积极组织各单位做好再生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认,并加具意见。
  二、请各区、县级市工信部门于5 月20 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送市工信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请按规定日期上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再生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5〕146号)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13日

 

(联系人:市工信委,陈思宁,电话:8312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