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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电机能效提升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

2014-02-13 15:00:00     



 



节协通字2013〕41号

 

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电机能效提升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4227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2013-2015年)及注塑机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粤经信节能函〔20133016号)要求,计划于今年2-4月,分类别、分区域、分行业组织开展电机能效提升专项培训。

一、培训目标

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2013-2015年)及注塑机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省产业特点,选择陶瓷、玻璃、水泥、造纸、石化、钢铁、铝型材、塑料等重点行业,分行业组织开展电机能效提升专项培训,推动我省电机能效提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培训对象及内容

(一)培训对象。各地市节能(经信)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第三方核查机构、电机使用重点行业企业、有关行业协会、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技术服务单位的节能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宣贯电机能效提升工作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及高效电机应用与电机系统节能有关技术,电机能效提升补贴申报条件及程序、核查要求等。

三、培训时间安排

(一)计划20142月下旬在广州召开培训启动会,对各市节能(经信)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有关行业协会、部分重点企业和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工作部署、开展培训。

(二)计划20143-4月,选择在电机使用重点行业企业集中的东莞、佛山、清远、惠州、韶关等5个地市,分行业组织开展电机能效专项培训(初步计划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节能(经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电机能效提升培训工作,组织本地区省纳入国家万家企业及相关行业重点企业按行业参加培训,企业培训的到会情况将纳入省对各市政府节能考核指标内容。

(二)鼓励各地市结合本地产业特点,自行选择重点行业,会同有关行业协会开展相关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报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三)各有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电机能效提升培训,推荐熟悉本行业电机系统节能的专家授课,并对在本行业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工作提出建议。

(四)培训具体工作由省电机能效提升工作办公室(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承办。培训不得向企业收取培训费用,参会人员食宿自理。每期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省电机能效提升培训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212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熊卫鹏,电话:020-83135867

省节能监察中心联系人:张益民,电话:020-83353320

 

  

 

附件

省电机能效提升培训计划表

 

来源:节能和循环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