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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9 10:18:10 0
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财政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4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有关省属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4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14]70号)和《关于尽快组织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节函[2014]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经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请于2014年5月19日前按要求上报,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文件、《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汇总表》、《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申报报告》(一式五份,并附光盘三份)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省属企业需同时抄送所在地市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孙青林,电话:020-83135985,电子邮箱:sql@gdei.gov.cn;省财政厅 王远林,电话:020-83170273)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财政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4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