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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环资〔2014〕2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加快提升我国节能技术装备水平,培育节能产业,为提高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特制定了《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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