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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委 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创建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的通知

2013-07-29 11:22:00     





 


各区、县级市经贸、科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创建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3189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区县级市经贸、科信部门积极组织有关单位申报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经贸、科信部门提出申请;市属单位可直接向市经贸委、科信局提出申请。

二、 各申报单位请按《通知》要求组织材料,并于82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报我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三、 今后每年申报时间为310日至420日,届时请各区、县级市将申报材料于每年410日前报我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不另行通知。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3726

 

(市经贸委联系人: 王建华,电话:83123949 市科信局联系人:邱哲,电话:83124046


相关附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创建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