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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2013-2015年) 及注塑机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3016号)

2013-11-22 11:07:00     

粤经信节能函〔2013〕3016号为贯彻落实工信部、质检总局《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工信部联节〔2013〕226号),加快推进工业节...

 


 

粤经信节能函〔20133016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质检总局《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工信部联节〔2013226号),加快推进工业节能降耗,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全面提升我省电机能效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电机能效为目标,紧紧围绕电机生产、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快淘汰低效电机,大力开发和推广高效电机产品,扩大高效电机市场份额;以注塑机伺服电机改造等先进节能技术推广为重点,加快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强化标准规范约束,加强监督管理,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实施机制,全面提升电机能效水平,促进电机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顺利完成。

二、主要目标

2015年,实现电机产品升级换代,当年生产的50%的低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产品、40%的高压电动机产品达到高效电机能效标准规范;累计推广高效电机、淘汰在用低效电机、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技改1000万千瓦(各市分解任务见附件);佛山、东莞市各完成5000台注塑机(含挤出机)节能改造试点推广任务。预计2015年当年实现节电50亿千瓦时,相当于节能157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425万吨。

三、主要任务

(一)推广高效电机。加大对国家公布的高效电机生产企业及其相关产品型号的推广力度。贯彻执行2012版电机能效新标准,禁止电机企业生产能效等级低于3级的低效电机。加强政策引导和能评审查,加强电机能效标识备案管理,确保新增电机产品全部达到高效电机能效标准,引导现有电机企业逐步转型生产高效电机。

(二)淘汰低效电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见下表),充分运用行政、市场、经济等手段,推动落后低效电机逐步退出应用市场。

 

 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


(三)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引导支持企业优先选用高效电机替换低效电机,采用先进技术对电机与拖动设备进行匹配性改造。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重点用电企业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方案(20132015年),明确3年电机系统能效提升目标、改造重点及措施、总投资及实施进度等内容。 

(四)开展万台注塑机节能改造和其他重点行业电机改造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以注塑机行业为突破口推动电机能效提升,在佛山市、东莞市开展万台注塑机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工程(含挤出机),逐步将电机能效提升从单个重点行业向其他电机用能重点行业推进。鼓励各市根据本地产业特点选择电机用能重点行业开展改造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电机能效提升计划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制定本地区具体的电机能效提升实施方案,分年度做好任务分解,确保完成省下达任务,并做好对本地区电机生产使用企业的工作指导。电机生产使用企业要做好自查摸底,制定具体的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各地和企业要高度重视电机能效提升工作,执行情况将作为地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及企业节能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资金引导。

省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全省20个地级以上市电机能效提升计划(不含深圳市),对于改造后电机符合2012版电机能效新标准的,粤东西北地区省补贴标准为改造前电机功率140/千瓦,珠三角地区省补贴标准为改造前电机功率100/千瓦,相关实施细则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鼓励各地安排资金,按200/千瓦的补贴标准补齐,财力较好的地市也可视情再提高标准,以支持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作。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由节能服务公司申领改造补贴。获得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补贴的企业,不影响其申请和享受国家和省其他节能资金项目。

(三)加大政策支持。一是加强对电机生产企业的专项审查,鼓励新增电机生产能力全部生产高效电机产品。二是加强对电机用户企业的专项审查,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仍然选用低效电机及系统的,不予批准,确保增量电机全部采用高效电机及拖动设备。三是认真执行节能产品推广补贴、节能环保装备税收优惠等政策,将选用高效电机作为入围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必要条件。四是电力需求侧试点地区、亚行能效电厂项目要优先安排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优先给予绿色贷款支持。五是鼓励各市将企业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执行情况与企业用电控制等政策挂钩,优先保障电机能效提升工作完成情况好的企业用电。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低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生产企业执行能效标准和标识情况、重点耗电企业落后电机淘汰情况开展专项监察。对仍在生产低效电机的企业、未按要求淘汰低效电机的使用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视同超能耗限额标准低于30%执行惩罚性电价,通报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并进行公开曝光。对无法提供在用电机基本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未按要求淘汰低效电机予以处理。

(五)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促进电机能效提升。鼓励高效电机生产企业成立节能服务公司或与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合作,选择部分行业或领域,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高效电机。鼓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对企业电机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及时发布电机系统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名单。加大对高效电机推广及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金融信贷支持。

(六)加强宣传培训。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在自查摸底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电机节能先进技术,有针对性的分行业组织开展电机能效提升培训。要充分利用节能宣传月、节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电机生产使用企业、行业协会、节能服务单位、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电机能效提升,营造共同推动高效电机推广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领导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成立省电机能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实施的组织推动和综合协调工作。在省节能监察中心设立省电机能效提升工作办公室,负责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推介等组织工作。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电机能效提升工作负总责。各地电机能效提升工作执行情况要于每年1115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2013610日至1231日期间执行情况请于20131215日前报送。

 

附件: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任务分解表